【会员卡性质】
“匠心工坊会员卡”是面向单位、个人发行的先付款后使用的预付卡、不记名卡,卡内金额不得提取现金或转帐支付,卡内余额不计付利息,不透支,不可挂失、可赎回,有效 期三年(到期卡内有余额可延期),卡内充值金额最高为 1000 元人民币。【购卡付款要求】
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五千元(含)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五万元(含)以上的,不可现金付款,只能通过银行转账(银联刷卡、支票、汇款、转账)付款。单笔总额在 20000元及以上,钱款未到账,卡为冻结状态;单笔总额在20000元以下,一周内未付款,卡冻结;款付清后方可使用。【销售网点】
“匠心工坊会员卡”目前由匠心工坊生活服务(北京)有限公司及下设各门店销售。【购卡信息登记】
购买人申购“匠心工坊会员卡”的,匠心工坊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,登记、核对、留存购买人及其授权经办人的身份信息和身份证明文件。购买人、或其授权经办人如发生住所变动、身份证明文件变动、联系电话变更等情况时,应及时通知匠心工坊,有效身份证明文件:【卡片使用-损坏】
持卡人正常合理使用卡片的前提下,如果卡片损坏或卡片无法使用的,匠心工坊将进行检测,如果由于匠心工坊的原因造成的,匠心工坊将提供修复或免费更换的服务,如果由于自然磨损或持卡人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,匠心工坊可以根据持卡人要求更换新卡,但持卡人需支付卡片的工本费(5元/张),匠心工坊将卡内余额转移至新卡内【卡片使用、查询】
持卡人可通过匠心工坊的人工服务电话400-860-2158查询卡内余额及有效期。【会员卡赎回条件】
充值卡持卡人要求赎回卡内剩余资金的,应在购卡至少 6 个月后,由持卡人本人持相应的卡片、购卡有效身份证明、原购卡发票、赎回请求书(应说明赎回理由)向原购卡网点提出申请。如果持卡人所购的预付卡是其所在单位名义购买的,只能由该单位办理赎回手续,该单位办理赎回手续的,除提交原购卡发票、拟赎回的卡片赎回请求书外,还应提交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并加盖公章)至原购卡网点办理。